2013年广西首届全国文化名城象棋少年公开赛竞赛规程(10.4-5) 一、主办单位:广西象棋协会、桂林市体育局、桂林日报社 二、承办单位:桂林棋院 三、比赛时间:2013年10月4日至5日 四、比赛地点:桂林棋院一楼 五、比赛项目:团体、男子个人、女子个人 六、比赛分组 1、个人 (1)男子组 A组:1996年1月1日-2001年12月31日出生 B组:2002年1月1日-2003年12月31日出生 C组:2004年以后出生 (2)女子组 2000年以后出生 2、团体 各队每组别各选一名队员在参加个人赛的同时,参加团体名次分成绩计算。 七、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象棋最新规则《2011年象棋竞赛规则(试行)》; 2、比赛采用电脑积分编排,各组均赛七轮。 3、每方用时45分钟,超时判负。 4、形成简明和棋,裁判有权判和;优势方提和用时不少于3分钟。 5、自然限着30回合。 6、团体成绩计算:计算名次分,各队每组别各选一名队员参加团体成绩计算。如名次分相同则比较各队队员个人最好名次,直至区分。 八、录取名次和奖励 1、团体录取前三名,颁发奖杯和奖金,第一名 1000元;第二名500元;第三名300元。 2、个人各组录取前六名,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第一名 100元;第二名60元;第三名50元,第四名40元;第五名30元;第六名20元。 九、报名与报到: 1、本规程在网上公布之后即可开始报名,各城市代表队及个人均可报名。报名表寄至:桂林市穿山东路12号,桂林棋院,周熠(收),联系电话:13471272388,QQ:115646282(请注明比赛报名),电子邮箱:13471272388@139.com。 2、各参赛单位请于2013年10月3日下午18:00点之前在桂林棋院(桂林市穿山东路12号,桂林市体育中心内)报到。 3、10月3日晚上20:00在棋院一楼召开裁判教练联席会。 十、经费及其他 1、所有参赛棋手费用自理,也可联系组委会订房。 2、参赛少年棋手须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十一、交通路线 从桂林火车站(汽车站),打车12元即到。 十二、其他 1、所有参赛棋手费用自理。 2、在参赛棋手往返途中及比赛期间若发生意外伤害(包括突发疾病),后果由棋手本人负责,一概与主办、承办方无关,特此声明。 3、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大赛组委会
2013年9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