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苏浙皖三省第五届城市象棋比赛竞赛规程(江苏无锡,11.23-25)
2013年苏浙皖三省第五届城市象棋比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地点: 时间:2013年11月22日(星期五下午报到)~25日 地点:无锡市梅地亚假日酒店(准四星级,无锡市滨湖区梅园十八弯15号) 二、竞赛项目:象棋个人兼团体 三、主办单位:无锡市棋类协会 无锡市锡山区文体局 四、承办单位:无锡市锡山区棋类协会 无锡市东北塘实验小学 五、竞赛规则: 1. 执行国家体育总局2011年的象棋比赛规则。 2. 采用积分循环电脑编排制,共进行十一轮比赛。 3. 比赛时限:每方用时40分钟,每走一步加5秒。 4. 开赛迟到15分钟,按判负论处。 5. 赛场内禁止吸烟,关闭手机和其它通讯工具等,如有违反,第一次违例、第二次判负。 6. 严禁各种电子设备作弊,一旦发现,取消比赛资格并报警处理。 六、参赛资格: 规定江苏、浙江、安徽三省内的业余象棋爱好者,不分男女(男子国家象棋大师及有等级分的男子专业棋手不接受报名、女子不限),个人均可凭身份证件报名参赛,团体各城市组选1支队,其中领队兼教练1名,运动员4名。(个人和团体参赛棋手均必须三省籍贯。在三省内教棋、经商、出差、临时工作等,身份证却是其它地区籍贯的不接受报名参赛;团体人员必须本城市组队,以身份证为准,如有其它城市拼凑,团体名次、奖金一律取消;总人数限报200名) 七、名次区分方法: 1.个人成绩按积分排列名次,多者在前;如相同则比较对手分,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同则比较胜局数,多胜者名次在前;如仍相同,则比较犯规少者名次列前;如仍相同,则比较后手胜局数,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同,则从最后轮起逐轮比较各轮的积分,高者名次列前;如仍相同,则抽签决定。 2.团体成绩按各队4人的个人名次分相加计算,名次之和少者,名次列前。如相等,则比个人最佳名次、次名次,以此类推。 八、录取名次及奖励: 1. 团体录取前8名,颁发证书。 奖金如下:团体冠军:5000元;亚军:3000元;季军:2000元; 第4名:1000元;第5名:800元;第6~8名:各500元。 2.个人录取前24名。(前8名颁发证书) 奖金如下:个人冠军:6000元;亚军:4000元;季军:3000元; 第4名:2000元;第5名:1500元;第6名:1000元; 第7~8名:各800元;第9~12名:各500元;第13-16名: 各300元;第17~24名:各200元。 九、经费: 1.运动员每人交报名费100元。 2.领队(教练)、运动员每人交伙食费、住宿费(3天)450元。 3.随行人员每人交伙食费、住宿费(3天)600元。 4.交通费自理。 十、报名、报到: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1月15日截止。 联系电话:李老师13952828303 王老师:13771086800 报到时间、地点:11月22日17:00前至无锡市梅地亚假日酒店报到。 汇款要求:请各队(个人)汇款后及时联系13771086800(王老师)确定汇款金额,房间安排以各队(个人)汇款时间先后顺序为准。 汇款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东北塘支行 汇款帐号:6222081103001007911 汇款户名:王岩 十一、交通线路 1、距无锡火车站6公里,乘坐87路或43路直达酒店。 2、距离梅园300米,步行5分钟。 十二、其他: 1. 凡参赛选手,每人均发精美纪念品一份。 2. 参赛选手在往返途中及比赛期间,若产生意外伤害(包括突发疾病),所引发的后果由参赛选手本人负责,与主办、承办单位无关,特此声明。 3. 未尽事宜,另行补充规定。
2013年苏浙皖三省第五届城市象棋比赛组委会 2013年9月25日
附:2013年苏浙皖三省第五届城市象棋比赛报名表 代表单位名称(盖章): 领队(教练):
运动员人数:
人
随行人员:
人
总 人 数:
人
住房预定(标准间)::
间
其 他 要 求:
汇款金额:
序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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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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