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湛江市坡头区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湛江市碧华工贸有限公司 三、竞赛时间与地点:1、比赛时间:2012年2月11日至12日(农历正月二十至二十一日);2、比赛地点:湛江市坡头区灯塔路坡头区体育局训练馆 四、竞赛项目:1、公开组个人赛;2、少年组个人赛。 五、参加办法:1、凡象棋爱好者均可报名参赛,公开组运动员资格不限,少年组运动员必须是1998年1月1日后出生者。2、参赛运动员必须经县级以上医疗部门证明身体健康者。3、参赛运动员需自行购买比赛期间人身意外保险,如在比赛期间出现伤病,交通安全意外,均由参赛者个人负责。 六、竞赛办法:1、比赛采用七轮积分编排制进行。2、比赛采用40分钟包干用时,超时判负。3、比赛采用1999年审定的《中国象棋竞赛规则》。
七、录取名次及奖励:1、公开组录取前12名给予奖励。奖金分别为:第一名3800元;第二名2000元;第三名1500元;第四名1200元;第五名1000元;第六名800元;第七名600元;第八名400元;第九至十二名各200元。2、奖励湛江甲级棋手前十六名,坡头棋手前八名,获奖棋手均颁发奖金及获奖证书。
3、少年组录取前六名给予奖励,第一至第六名均颁发获奖证书,奖金为各100元,如报名人数不足六人(含六人)时,减一录取。 4、大会设常青树奖和希望之星奖两个特别奖项,对参加本次比赛最高年龄的运动员和最小年龄的运动员颁发奖金和证书给予纪念和鼓励。 5、凡获得公开组前十名的运动员将参加1对15车轮应众赛,其余五名运动员将由大会组委会指名安排参赛。 八、报名和报到:1、报名:自媒体和网站发布消息之日起,截至2012年2月8日18时止。联系人:湛江市赤坎区:捷儿棋社 13659782866。湛江市霞山区:梁帝章象棋培训点 18933829300。
2、报到:参赛运动员必须于2012年2月11日上午8:00至8:30到比赛地点报到,9:30准时开赛。 九、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由主办单位统一选派。 十、其他:1、参赛运动员需交报名费50元和纪律保证金50元。如参赛运动员按规定参赛,赛后将退还纪律保证金;如参赛运动员在比赛期间有两轮缺席,影响大会赛程,将视为违反比赛纪律规定,纪律保证金不予退还。2、参赛运动员2月11日午、晚餐及12日午餐由大会免费提供,其余由参赛运动员自行解决。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二、本竞赛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2012年1月20日
2012年湛江市坡头区“茂丰杯”象棋公开赛暨特级象棋大师吕钦1对15车轮应众赛补充通知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1999年象棋竞赛规则》。 二、采用积分编排,共进行七轮比赛。由电脑软件自动编排。 三、录取名次积分方法及成绩计算:1、比赛录取前十二名。2、胜、负、和,依次为:1、0、0.5。3、积分高者名次列前,如遇积分相同,按一下顺序区分:对手分、累进分(每一轮积分之和)、胜局、犯规、后走胜局、如无法区分,则去除第一轮得分进行比较,如此类推,直至区分。 四、自然限着:本次比赛采用40回合自然限着,提出方的“将军”着数最多只计8回合。
2012年湛江市坡头区“茂丰杯”象棋公开赛暨特级象棋大师吕钦1对15车轮应众赛组织委员会
名誉主任:崔青 主 任:冯祖进 副 主 任:倪日兴 黄亚裕 庞刘轩 庞国文 名誉执行主任:庞刘轩 庞国文 执行主任:黄亚裕(兼) 执行秘书长:林炳光 委 员:庞亚平 吴亦潮 冯真泉 钟培雄 陈德泰 曾 勇 苏中南 特邀嘉宾:徐志农 许 敏 胡宁 杨广华
办事机构办公室 主 任:黄光裕(兼) 成 员:陈友聪 何东滨 梁慧燕
竞赛组
组 长:庞亚平 副组长:张玉和 成 员:周城玮 宣传组 组 长:林炳光(兼)
场地组
组 长:许俊岩 成 员:陈友聪(兼) 后勤组
组 长:陈友聪(兼) 成 员:何东滨(兼) 梁慧燕(兼)
仲裁组
吴亦潮 庞亚平 林炳光(兼)
裁判组
裁 判 长:钟培雄 副裁判长:曾 勇 编排记录长:陈德泰 副编排记录长:苏中南 编 排 员:谭亚观 裁 判 员:郑观泉 钟世雄 袁 青 陈宝珠
竞赛日程表
比赛 时间
安排
日期
| 上 午
| 下 午
| 晚 上
| | 8:30-9:00 运动员报到 9:00-9:30 开幕式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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