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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象棋网 中国象棋资料 象棋新闻 2013年广东省中小学生棋类锦标赛规程及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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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广东省中小学生棋类锦标赛规程及补充通知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7-23 19:10:52 |显示全部楼层
2013年广东省中小学生棋类锦标赛规程及补充通知
内容摘要:一、主办单位:广东省学生体育艺术联合会 二、承办单位:珠海容国团体育学校 三、协办单位:待定 四、参赛单位:各地级以上市、佛山市顺德区各普通初级、高级中学和小学以学校为单位组队。 五、竞赛日期和地点:7月20日至8月5日 六、竞赛分组及开设项目:(一)分组:设小学A组、...
2013年广东省中小学生棋类锦标赛规程及补充通知
一、主办单位:广东省学生体育艺术联合会
二、承办单位:珠海容国团体育学校
三、协办单位:待定
四、参赛单位:各地级以上市、佛山市顺德区各普通初级、高级中学和小学以学校为单位组队。
五、竞赛日期和地点:7月20日至8月5日
六、竞赛分组及开设项目:(一)分组:设小学A组、小学B组、初中组、高中组。(二)项目:分别设象棋、围棋、国际象棋、国际跳棋的男、女子个人赛、团体赛;
七、运动员参赛条件:(一)必须具有2012年12月31日前的广东省正式学籍的普通中学和小学学生(不含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职业高中),必须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赛(不认可临时身份证、户口簿和派出所证明等)。
(二)运动员必须是遵守中学生行为规范,思想进步,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宜参加所报项目比赛且2012年或2013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良好以上的我省普通中、小学在校在读学生。
(三)2012年向广东省学生体质健康数据管理中心上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的学校。
(四)运动员参赛年龄:
小学A组:2003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者;
小学B组:2000年9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者;
初中组:1997年9月1日至200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者;
高中组:1994年9月1日至199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者。
(五)运动员注册
初中组、高中组运动员必须于6月26日前在广东省学生体育艺术联合会履行中学生运动员注册手续,并获得广东省学生运动员注册号者方可报名。运动员注册请登录体卫处网站(http://twy.gdhed.edu.cn)首页“广东省中学生运动员注册系统”办理。首次注册学校请务必详细查看系统登录界面左侧的使用说明。
如已注册过的运动员,请先查询是否仍在注册系统,如存在可以不用重复注册;如查询不到,请重新办理注册手续;注册资料仍在系统中但遗失注册卡的运动员,请在报名时按要求申请补制卡。
小学组参赛运动员不用注册。
(六)双重学籍的学生(即同时具有普通中学、小学和省或市体育运动学校普通班学籍学生),不得报名参加比赛;往届毕业生、补习班学生、寄读生不得报名参加比赛;以及在报名前已正式调入省、市体工队、职业俱乐部队的运动员不得报名参赛。
(七)凡获得2012年广东省国际象棋、青少年象棋、少儿围棋锦标赛或2013年广东省青少年围棋、象棋、国际象棋锦标赛前六名者均不得报名参赛。
(八)凡参加过2012、2013年全国围棋锦标赛、甲级联赛,全国象棋锦标赛、甲级联赛、青年锦标赛,全国国际围棋锦标赛、公开赛,全国国际跳棋锦标赛、公开赛、团体锦标赛的运动员不得参加本次比赛,以学校名义参赛的不受此限制,但单位对此类参赛者应在运动员报名时,必须主动提供相关运动员参赛情况说明。
(九)不得混合组队,必须是具有报名学校正式学籍的在校在读学生。
八、报名规定及办法
(一)报名规定:
1、各单位各组别限报1队,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男、女子运动员共10人。
2、团体赛:中国象棋、围棋项目每队由4名男运动员,1名女运动员组成;国际象棋项目每队由2名男运动员,1名女运动员组成;国际跳棋项目由指定1名男运动员、1名女运动员组成。
3、报名人(队)数不足3人(队)的项目,取消该项目比赛(提前通知报名单位,可更改报名项目)。
4、一经报名后不得更改、调整和补充。
5、已报名而因故退出比赛的运动队(员),必须在抽签前5天将退赛申请传真至省学体艺联,逾期不予办理。无故退赛且没有书面申请的队伍,将取消下一年度的参赛资格。
(二)报名办法:
1、报名表统一使用广东省教育厅体卫艺处网站(http://twy.gdhed.edu.cn)中“学校体育竞赛专栏”下载的报名表。
2、报名表一律电脑打印,手写报名表不予受理。
3、各单位请于7月12日17:00前将将加盖公章的报名表传真并发邮件至省学体艺联,邮箱地址:baoming020@163.com(邮件命名:×××市×××学校中学生/小学生棋类锦标赛报名表);传真:020-37626352(传真后请务必致电020-37626912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4、报名时请在报名表上填写详细住宿人数,联系人:孙恩进,联系电话:13798954888。
(三)报名结束3天后,所有队伍报名表将在省教育厅体卫艺处网站“学校体育竞赛专栏”公示,请各队伍核对并相互监督。
九、竞赛办法(拟定)及相关规定
(一)象棋
1、规则:采用国家体育总局2007年颁布的象棋规则。
2、赛制:比赛进行9轮积分编排赛。
3、用时:每方45分钟包干,并视情况采用中途放钟。
4、计分办法:
(1)个人赛:每场胜方得1分,负方0分,平各得0.5分。场分高者列前,场分相同则依次比较对手分(所对弈过的全部对手的积分之和)、胜局、犯规、后走局数来排列名次。如仍无法区分,则比较前一轮成绩,以此类推,直至排出个人赛名次。
(2)团体赛:按每队个人赛最好成绩的4名男运动员、1名女运动员的比赛成绩相加计算团体成绩,不足4男1女不计团体成绩。总分最高的队伍名次列前,如总分相等,则以获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则以获第二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直至排出团体名次。
3、赛制:比赛采用积分循环制赛。
十、名次录取与奖励
(一)个人赛:各组别男子、女子比赛录取前八名。不足8人参加,则按实际参赛人数全部录取。
团体赛:各组别团体赛分别录取前八名。符合团体赛计分办法队伍但不足8队参赛的,则按实际计分队伍全部录取。
(二)个人赛:对获各组别个人赛前八名的运动员颁发个人成绩证书。
团体赛:对获得各组别团体赛前八名的队伍颁发奖杯、对计入团体赛成绩的运动员颁发个人成绩证书。
(三)成绩证书由大会统一制订,赛区颁发。
十一、经费
(一)各学校在报到时向大会缴纳报名费(标准:500元/组)和裁判费(标准:500元/组),如同时报名参加小学A组、B组则需缴纳报名费和裁判费共2000元。
(二)初中、高中组报到时向主办单位缴纳注册费(含所有成功注册和补制卡),标准:20元/人/年。
(三)大会统一安排食宿,食宿标准待定。
(四)参赛队伍其他费用一律自理。
十二、保险:参加本次赛事所有运动员必须在学校所在地保险公司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在报到时向大会交验保险原件,并上交复印件。
十三、报到事宜
(一)仲裁、裁判长和主办单位选派裁判员于比赛前一天报到。
(二)具体报到时间、地点请于7月12日后登陆省教育厅体卫艺处网站“学校体育竞赛专栏”查看,并在报到当天指定时间领取秩序册等竞赛有关资料(其余时间一概不予受理)。
(三)报到时上交材料:
各参赛队必须上交运动员第二代身份证原件(过机查验)、保险单原件及复印件(集体保险凭证则需用荧光笔标出参赛人员)。
小学组参赛运动员还需另外上交学籍表复印件,复印件上分别加盖学校和所属区、县教育局体卫艺科公章,并有加盖公章单位负责人签名。
十四、联席会议
联席会议将于赛前一天16:00在赛区召开。各参赛队伍必须派领队或教练员依时出席,不允许其他人员代替出席,否则将不接受该队对本次联席会议涉及内容的投诉。会议中将根据报名人数采用积分循环赛的方法进行电脑抽签编排且公示,缺席者作弃权处理。
十五、所有参加阶段比赛的队伍,必须按要求出席裁判长、领队和教练员联席会议;所有获得各组别单项和团体赛前八名的(队员)队伍务必须参加赛后颁奖仪式,缺席者不颁发成绩证书或奖杯。
十六、每场比赛运动员上场前必须凭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注册卡(初中、高中组)进行检录。
十七、执行《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
十八、仲裁、裁判员由主办单位统一指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聘请。
十九、未尽事宜,请各代表队浏览广东省教育厅体卫艺处网站(http://twy.gdhed.edu.cn)中“学校体育竞赛专栏”,主办单位不再下发书面通知或电话告知。
二十、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2013年广东省中、小学生棋类锦标赛补充通知;
各参赛选手:
2013年广东省中、小学生棋类锦标赛将于2013年7月20日至8月5日在深圳市举行,为做好大会各项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报到:
1、报到时间:各参赛选手于以下各项目时间报到。
如提前报到,费用自理。国际跳棋(7月20-23日):7月20日18:00前报到;象棋(7月24-27日):7月24日18:00前报到。国际象棋(7月28-31日):7月28日18:00前报到。围棋(8月2-5日):8月02日18:00前报到
2、报到地点:深圳乐安居国际酒店
报到地址:深圳坪山新区中山大道3002号(东方威尼斯花园斜对面)
公交线路1:b824、b824空调、e22、m295、m325
深业东城上邸站下车(距离乐安居159米)
公交线路2:b825路空调、b850、b851坪山公交总站下车(距离乐安居305米)
报到联系人:刘菁婷  13750027500
3、比赛地点:深圳乐安居国际酒店
二、领队、教练、选手会议:
定于报到当日晚19:30在乐安居国际酒店四楼赛场召开,请各队领队、教练、参赛选手准时参加。
三、经费:
1)个人赛:报名费50元/人、裁判费50元/人,合计100元/人。
2)团体赛:参加团体成绩评比的每队按各项目各组别组成人数收取。
即:国际跳棋200元/组别/队。象棋500元/组别/队。国际象棋300元/组别/队。围棋500元/组别/队。
3)大会统一安排食宿
a、在编人员食宿费用:150元/人/天,各项目按3天收取运动员食宿费。
住房标准:五星级酒店,四人一间房。
b、编外人员食宿费用:150元/人/天,各项目按3天收取食宿费。如因故弃权则报名费不予退还,比赛期间不办理退宿退伙。
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五、后附竞赛日程。                     
大会组委会        二0一三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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