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赛日期:2012年4月20日——4月22日 二、比赛地点:南湖大厦一楼会议厅 三、竞赛项目:1、中国象棋,设团体、个人赛 2、围棋,设团体、个人赛 四、参加办法: 1、辖区大、中专院校、科研企事业单位;区属各、部、委、办、局;各街、镇、乡等单位均可报名参加。 2、运动员必须是本单位、本系统、本辖区在册(户)的职工、村民、居民、干部。 五、报名办法: 1、每单位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象、围棋运动员各3人。 2、凡报一个团体赛项目的队,须交报名费200元(个人不再单独报名)。 3、报名单务必于4月15日前送交区文体局体育科,逾期不予补报(报名单要求字迹清晰)。 六、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最新象、围棋竞赛规则。 2、比赛均采用积分编排制。个人名次根据规则有关规定计算排列。团体名次根据各队棋手个人名次总和多少排名,总和名次少者列前,如相等则按队内最高个人名次排列。 3、比赛每天进行两轮,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总轮次按照报名多少确定,凡在每轮开赛15分钟后,仍未到场者,均作弃权论处。 4、时限规定,此次比赛采用钟计时的方法(若棋钟不够用采取读秒的办法),围棋每方时间1个半小时包干,象棋每方时间75分钟包干,先超时者(以倒旗为准)判负。不采用计时钟的各台,无论围旗、象棋双方共享时间均为2小时,然后各方10分钟包干。 5、象棋的自然限着本次比赛定为30回合,即在连续30回合中,双方都没有吃子可判和棋。由于运动员不做记录,因此,自然限着应由一方运动员提出,经裁判组审核确定后再安排裁判员记算着数。 七、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1、团体、个人名次均取前六名。 2、大会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定)。 3、凡获团体总分第一名的队,颁发流动《精英杯》一座。 4、凡获团体2-6名的队及个人前六名的运动员分别颁发证书和奖品。 5、凡参加比赛单位的领队、教练员及未获名次的运动员,均发给纪念品。 八、经费 1、各参赛单位交通、伙食自理。 2、比赛经费由大会统一筹措。 九、其他: 1、定于4月13日(星期五)下午2:30在区文体局三楼会议室召开领队会议,请各报名单位准时参加不误。(不另行通知)。 2、报名地址:洪山区文体局文体科 联系人: 卓瑛 胡云安 吴莹 联系电话:87374015转813 812 邮编:430070 13006326698 十、本规程解释权属洪山区文化体育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